“警察猥亵继女案”二审维持原判,被告人获刑8年,受害者母亲发声

分类:热点生活 时间: 2025-12-29 浏览: 作者:小编

近日,“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”受害者梅子(化名)的母亲李女士称,该案二审已判决,驳回被告人刘某涛的上诉,维持原判,为终审裁决。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、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对于刘某涛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。

此前报道,李女士反映,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,二人曾是再婚夫妇。李女士带着女儿离婚后,与刘某涛同居,后登记结婚,刘某涛曾多次猥亵李女士女儿梅子。2010年前后,梅子小学五年级时,曾清楚地表达过自己被刘某涛猥亵,而后,她将女儿送至生父处居住。2015年,女儿在假期再次来到李女士处,女儿告知李女士,自己再次被猥亵,李女士希望报警,“刘某涛跪下来求我,他写下了承诺书”。

该案于去年11月28日一审开庭,梅子主动出庭,李女士称“她希望能给自己的前半生一个交代”。据起诉书显示,刘某涛否认犯罪事实,曾称书写包含承认猥亵的承诺书是“为了哄李女士高兴”。

今年8月,该案一审宣判,刘某涛获刑8年。李女士向记者确认,除承诺书外,法院最终认定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、录音等内容,刘某涛于2015年书写承诺书以前的猥亵儿童行为也被认定属实,“证据都很确凿”。

“警察猥亵继女案”二审维持原判,被告人获刑8年,受害者母亲发声(图1)

▲刘某涛手写的承诺书

她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刘某涛被判决犯猥亵儿童罪,判有期徒刑四年;犯强制猥亵罪,判有期徒刑六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。她向记者确认,刘某涛作为继父这一特殊身份对继女实施猥亵,被从重处罚。

受害者梅子也曾通过李女士发布公开信称,“从听到刘某涛被判8年的那一刻起,直到现在,我的心情一直非常糟糕。8年,换不回我的心理健康,更无法与他对我犯下的罪行划上等号”,“它既抹不去我所受的创伤,更难以真正匹配他的罪行,但终究是给我这些年所受的屈辱有了一个交代,让事实得以明证。若今后再有人胆敢就事实部分攻击、污蔑我和我母亲,我们必定通过合法途径取证并坚决反击”。

公开信提及,梅子获知刘某涛已经上诉,如果最终结果超出预期,考虑在二审后提交其他证据材料,申请抗诉,“他给我造成的恐惧与阴影,这辈子或许都无法磨灭。但现在有父母、朋友、律师的支持,更有法律的支撑,我不会再选择委曲求全。”

本次二审宣判后,李女士称,“虽然案子已经终审收官,但我依旧愿意把这件事说出来,为的是警示世人,切勿低估人性之恶,更要让那些潜在的不法分子引以为戒、不敢妄为。”

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

编辑 包程立

审核 何先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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